水质 总氮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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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HJ 102-202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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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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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的检测,该类仪器的设计、生产可参照使用。
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的量程应包含0.20 mg/L~200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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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是对《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的修订。
——标准名称修改为《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修改了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的量程;
——修改了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电压稳定性和实际水样比对实验等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增加了示值误差、定量下限、记忆效应、浊度影响、环境温度影响、最小维护周期、数据有效率、一致性偏差等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3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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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了直线性、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和绝缘阻抗指标。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1月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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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3
5 检测方法 6
6 随机资料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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