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汞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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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HJ 1439-202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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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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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气态汞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气态汞自动监测系统的检测,该类仪器的设计、生产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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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大气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汞自动监测系统的性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气态汞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 年1月1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 年4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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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系统的组成与结构 1
5 技术要求 3
6 性能指标 5
7 检测方法 5
8 质量保证 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 Hg-AMS日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Hg-AMS现场检测原始记录表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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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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