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农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
 |
| 标准编号:DB32/T 5164-2025 |
标准状态:现行 |
|
| 标准价格:49.0 元 |
客户评分:     |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确立了种植业农产品碳足迹量化目的和原则,规定了量化范围、清单分析、碳足迹核算、碳足迹量化报告、产品碳足迹披露等量化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种植业农产品碳足迹的量化。 |
|
|
|
| 英文名称: |
Quantification methodologies and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lanting agricultural products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10环境管理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7-28 |
| 实施日期: |
2025-08-28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林业大学等 |
| 起草人: |
张纪兵、李云鹏、程琨、郭汝清、邢玮、姜姜、吴小进、唐剑、胡云峰、张伟超、黄翔、马敏、汪云岗、邵军亚、孔令辉、夏龙龙、纪洋、吴军、陈燕舞、宓文海、陈硕桐、岳骞、王康、李强、肖兴基、管晓进、黄慧海、刘振华、庄克明、蔺恩杰、束剑峰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
|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大学、高淳区农业农村局、扬州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港盐农循环农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纪兵、李云鹏、程琨、郭汝清、邢玮、姜姜、吴小进、唐剑、胡云峰、张伟超、黄翔、马敏、汪云岗、邵军亚、孔令辉、夏龙龙、纪洋、吴军、陈燕舞、宓文海、陈硕桐、岳骞、王康、李强、肖兴基、管晓进、黄慧海、刘振华、庄克明、蔺恩杰、束剑峰。 |
|
|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量化目的和原则 2
4.1 量化目的 2
4.2 量化原则 3
5 量化范围 3
5.1 功能单位确定 3
5.2 系统边界与时间范围 3
6 清单分析 4
6.1 数据收集 4
6.2 数据处理 5
6.3 数据质量 6
7 碳足迹核算 7
7.1 碳足迹核算方法 7
7.2 影响评价 9
8 碳足迹量化报告 9
8.1 通则 9
8.2 报告内容 9
8.3 量化过程质量保证 10
9 产品碳足迹披露10
9.1 披露要求 10
9.2 持续改进 10
附录 A(资料性) 种植业农产品碳足迹量化需要监测的数据和参数 11
附录 B(资料性) 碳足迹排放因子推荐值 13
附录 C(资料性) 江苏省主要木本农产品植物及生物质碳储量变化计算方法 15
附录 D(资料性) 种植业农产品碳足迹量化报告(模板) 16
参考文献 20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