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用于工作场所环境和其他工业、商业应用的便携式、移动式和固定式有毒气体或蒸气探测器或浓度测量设备的设计、功能和性能的通用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指示、报警和/或其他输出功能的连续传感式探测器,指示环境中有毒气体或蒸气的存在(其传感器在气体存在时产生电信号),并在一些情况下自动或手动触发保护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两种设备类型。
——HM型(健康监测)“职业接触”设备对于职业接触测量,性能要求集中在职业接触限值(OELV)区域内气体浓度测量的不确定度。
测量上限由制造商根据4.2.1来规定。
——SM型(安全监测)“一般气体探测”设备
对于一般气体探测应用(如安全警告、泄漏探测),性能要求集中在报警信号。测量上限由制造
商根据设备的预期用途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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