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 GB/T5009.1—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本标准与 GB/T5009.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理化检验 总则》;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温度和压力的表示”;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检验原始记录要求”;
———修改了“检验方法一般要求”和“检验要求”;
———增加了“样品缩分”和“试样制备”的要求;
———删除了附录中“检验方法的技术参数和数据处理”和“标准滴定溶液”;
———增加了附录中“常用的量、单位及其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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