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28217—2011《眼镜片磨边机》,与 GB/T28217—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第1章);
———更改了相关定义(见第3章,2011年版第3章);
———将“加工镜片范围”更改为“加工范围”,更改了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和5.1,2011年版的4.1和5.1);
———将“加工镜片精度”更改为“加工精度”(见4.2和5.2,2011年版的4.2和5.2);
———将“镜片倒角棱线的曲度”更改为“镜片倒角”,更改了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1和5.2.1,2011年版的4.2.1和5.2.1);
———将“镜片外形尺寸误差”更改为“镜片外形尺寸”,更改了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2和5.2.2,2011年版的4.2.2和5.2.2);
———将“镜片与仿形模板或镜框的形状相似性”更改为“镜片形状相似性”,更改了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3和5.2.3,2011年版的4.2.3和5.2.3);
———将“镜片外形尺寸的调整范围”更改为“镜片外形尺寸调整范围及精度”,更改了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4和5.2.4,2011年版的4.2.4和5.2.4);
———增加了镜片加工参考点偏差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5和5.2.5);
———增加了眼镜架前框和衬片的扫描功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6和5.2.6);
———增加了镜片定中心和上吸盘功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7和5.2.7);
———更改了磨边机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见4.3,2011年版的4.3);
———更改了防松动与防护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4.1和5.4.1,2011年版的4.4.1和5.4.1);
———增加了电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4.2和5.4.2);
———增加了磨片舱门锁定装置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4.3和5.4.3);
———增加了环境适用性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4.4和5.4.4);
———更改了外观质量要求(见4.5,2011年版的4.5);
———增加了维护和保养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6和5.6);
———更改了冷却功能试验方法(见5.3.2,2011年版的5.3.2);
———更改了镜片的夹持机构试验方法(见5.3.3,2011年版的5.3.3);
———更改了磨轮运转性能试验方法(见5.3.5,2011年版的5.3.4);
———更改了连续工作性能试验方法(见5.3.6,2011年版的5.3.6);
———将“批量”更改为“检验批”,更改了要求(见6.1,2011年版的6.1);
———更改了产品检验要求(见6.2,2011年版的6.2);
———更改了产品标志(见7.1.1,2011年版的7.1.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眼视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宁波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法里奥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盈昌集团有限公司、东华大学、新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顾伟强、叶佳意、陈光、陈少雄、徐绥召、陈雨晨、刘义兵、后东才、郑德龙、王文兴、王立坤。
本文件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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