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要求 |
|
标准编号:DB15/T 3193-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基础、主体、战略、过程管理、品牌价值传递、品牌维护、品牌建设评价和改进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 |
|
|
|
英文名称: |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regional public brand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农业、林业综合>>B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99其他有关农业和林业的标准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0-30 |
实施日期: |
2023-11-30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起草人: |
侯雁冰、邬冰泉、贾双文、李占元、徐晓强、王敏、胡松、李阳、王志宇、蒋柠、任膺洁、王海霞、张悦、云岩春、胡翠、哈达、刘曦娟、刘洋、张存飞、王帅 |
|
|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品牌建设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雁冰、邬冰泉、贾双文、李占元、徐晓强、王敏、胡松、李阳、王志宇、蒋柠、任膺洁、王海霞、张悦、云岩春、胡翠、哈达、刘曦娟、刘洋、张存飞、王帅。 |
|
|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设基础条件 1
5 建设主体要求 2
管理机构 2
经营主体 2
6 建设战略要求 2
战略策划 2
战略实施 3
7 建设过程管理要求 4
过程的策划和控制 4
品牌价值创造和实现 4
8 品牌价值传递要求 6
品牌识别 6
品牌传播 7
9 品牌维护要求 7
品牌保护 7
信誉与风险管理 8
10 品牌建设评价和改进要求 8
品牌建设评价 8
改进与提升 9
参考文献 11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85 品牌 术语
GB/T 29467 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