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 第165部分:乙草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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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Z/T 300.165-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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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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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乙草胺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乙草胺浓度的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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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standard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Part 165: Acetochlor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2劳动卫生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实施日期: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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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起草人: |
朱宝立、张锋、霍宗利、吴健、刘德晔、沈欢喜、丁春光、窦建瑞、陆春花、韩磊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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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是GBZ/T 30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的第165部分。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宝立、张锋、霍宗利、吴健、刘德晔、沈欢喜、丁春光、窦建瑞、陆春花、韩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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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210.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测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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