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锑及其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1—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锑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武皋绪、赵承礼。
——锑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陈湘莹、丘红梅。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8773—88 附录A;
——GB/T 17063—1997;
——GBZ/T 160.1—2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