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服务规范 |
|
标准编号:DB37/T 3444-201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资助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服务内容与要求、投诉处理与监督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各学校面向学生提供的学生资助服务。 |
|
|
|
|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济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济南职业学院、滕州市教育局、安丘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沂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希军、陶进晋、李绍峰、于倩、李敏、杨沣江、张世娟、罗艳艳、徐家莹、孙晋旭、王长民、聂玮晔、刘宏飞、孙珂、杨露、石勇、唐玉琴、刘星、李征、纪玉超、孙菲、高越嵩、张志华、夏杰、王建宝、阮霞、胡德凯、朱发欣、赵继涛。 |
|
|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1
2.1 机构设置 1
2.2 人员配备 1
2.3 场地与设施 2
3 服务内容与要求 2
3.1 宣传 2
3.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
3.3 资助项目与要求 2
3.4 咨询 3
3.5 资助育人 3
3.6 信息安全 3
4 投诉处理 3
5 监督评价 4
5.1 监督 4
5.2 评价 4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7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9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本专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 11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14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本专科励志奖学金 16
附 录 H (规范性附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8
附 录 I (规范性附录)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20
附 录 J (规范性附录)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 22
附 录 K (规范性附录) 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24
附 录 L (规范性附录)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资助 26
附 录 M (规范性附录)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28
附 录 N (规范性附录)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30
附 录 O (规范性附录)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31
附 录 P (规范性附录)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32
附 录 Q (规范性附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33
附 录 R (规范性附录)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35
附 录 S (规范性附录)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37
附 录 T (规范性附录)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38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