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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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1589-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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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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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车辆:
——军队、武警、公安特警装备的专用车辆;
——在限定道路上运行的双铰接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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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Limits of dimensions,axle load and masses for motor vehicles,trailers and combination vehicle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589-2004 |
中标分类: |
车辆>>车辆综合>>T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道路车辆工程>>43.020道路车辆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6-07-26 |
实施日期: |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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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
主管部门: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55446 |
出版日期: |
2016-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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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与GB 1589-2004相比,除编辑性的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修改了第1章的范围;
——增加了第2章对GB/T 17350的引用;
——增加了第3章的车辆长度、车辆宽度、车辆高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仓栅式货车/半挂车、栏板式货车/半挂车、平板式货车/半挂车、自卸式货车/半挂车、低平板专用半挂车、长头半挂牵引车、长头铰接列车、中置轴挂车、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乘用车列车、货车列车、专用作业车、油田专用作业车、半挂车销轴距、半挂车前回转半径、空气悬架的定义;
——修改了车辆外廓尺寸限值(4.1.1),分成两个限值表格:栏板式、仓栅式、平板式、自卸式货车及其半挂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表1)及其他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表2);
——修改了间接视野单侧外伸量的要求(见4.1.2.1);
——修改了汽车的后轴与牵引杆挂车的前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 000mm的要求(见4.1.2.3);
——增加了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的要求(见4.1.3);
——将半装轴(见2004年版4.2.2)改成轴组(见表3);
——修改汽车及挂车轴荷限值,将单轴和并装轴(见2004年版)合并成一个表格(见表3);
——修改每侧单轮胎最大允许轴荷限值(见表3);
——修改二轴货车驱动轴轴荷限值(见2004年版表2)为11 500kg(见表3);
——修改了二轴挂车的轴距≥1 800mm时轴荷限值为18 000kg(见表3);
——删除了最大设计总质量及最小限值(见2004年版4.3.2);
——修改了二轴货车及牵引杆挂车,每轴每侧为双轮胎时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18 000kg(见表4);
——增加了中置轴挂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见表4);
——修改了四轴汽车列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36 000kg(见表4);
——增加了二轴挂车,每轴每侧为单轮胎,且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 mm轮胎,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为18 000kg(见表4脚注d);
——修改了汽车和汽车列车通道圆和外摆值的要求(见4.4.1、4.4.2);
——增加了半挂车销轴距小于或等于公式计算得出的长度L,免做附录B试验的要求(见4.4.3);
——增加了后悬的要求(见4.5);
——增加了货箱栏板高度应含盖的要求(见4.6.3);
——增加了低平板专用半挂车、混凝土泵车、消防车、清障车、汽车起重机、油田专用作业车的要求(见4.7);
——增加了附录A外廓尺寸测量规定;
——修改了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测量方法(见附录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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