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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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2/ 151-2016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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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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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及锅炉房无组织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规定了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 65t/h 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和抛煤机炉等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重油、渣油等燃料油的锅炉,参照本标
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
甲醚等)及其他气体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气锅炉执行;使用轻柴油等其他液体燃料
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油锅炉的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固定式燃气轮机、固定式内燃机;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生物质为燃料的发电锅炉、工业锅炉、供热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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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DB12/ 151-2003;被DB12/ 151-2020代替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
发布部门: |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 |
2016-07-25 |
实施日期: |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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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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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归口单位: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主管部门: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起草单位: |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
起草人: |
姚立英、王伟、李璠、周阳、张丽娜、李志强、吉晟、张晓旭、吴岳、李雨蒙、刘玲、刘盛、郝苗青、张时佳、彭茵、黄浩云 |
出版日期: |
2016-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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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锅炉排放的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 1999 年首次发布,2003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增加了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锅炉房无组织粉尘排放限值;
——收严了各项污染物排放限值;
——调整区域划分;
——取消了按照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
——将“大气污染物过量空气系数折算”改为“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折算”。
本标准是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起草人:姚立英、王伟、李璠、周阳、张丽娜、李志强、吉晟、张晓旭、吴岳、李雨蒙、刘玲、刘盛、郝苗青、张时佳、彭茵、黄浩云。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7 月 15 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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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3
6 实施与监督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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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同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位电解法
HJ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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