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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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26452-201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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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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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钒工业企业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钒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钒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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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Vanadium Industry |
替代情况: |
被GB 26452-2011/XG1-2013代替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11-04-02 |
实施日期: |
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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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11-05-12 |
归口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主管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起草单位: |
东北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页数: |
14页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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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钒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钒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钒工业企业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钒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钒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钒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345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中的相关规定。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2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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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9
6 标准实施与监督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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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 6920-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7466-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 7467-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9-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
GB 7470-87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1-87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
GB 7472-87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
GB 7475-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85-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钾酸银分光光度法
GB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4-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分光光度法
GB 11896-1989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4673-1995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264-9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503-1995 水质 钒的测定 钽试剂(bpha)萃取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488-1996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
HJ/T 27-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3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 55-2000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0-200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200-2005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43-2007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汞滴定法
HJ/T 399-200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3-200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5-2009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486-2009 水质 铜的测定 2, 9-二甲基-1, 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44-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47-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
HJ 548-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HJ 549-2009 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38-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
HJ 539-200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
HJ 597-2011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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