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YC/T1-2005《烟草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本标准与YC/T1-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改进设计代号增加了字母I、O 不用的要求(2005年版的2.4;本版的2.4);
---删除了部分从未用过的组、型别名称及代号(2005年版的表1;本版的表1);
---增加了部分类、组、型别名称及代号(2005年版的表1;本版的表1);
---修订了烟草机械产品类别、组别、型别名称及代号的变化(2005 年版的表A.1;本版的表A.1)。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机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美华、徐庆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C1-1994,YC/T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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