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2号
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根据GB 18285-2018、GB 3847-2018、GB 36886-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按程序进行了公示,现决定对《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1800-2013)等4项省地方标准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根据GB 18285-2018、GB 3847-2018、GB 36886-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按程序进行了公示,现决定对《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3/1800-2013)等4项省地方标准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