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GB 19192-2003《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函
国标委农函〔2007〕6号 卫生部: 你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修改单的函》(卫办政法函[2006]676号)收悉。GB19192-2003《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第1号修改单,业经我委批准,在《中国标准化》2007年第3期上公布,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修改单见附件。 附件:GB 19192-2003《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第1号修改单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GB 19192-2003 《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第1号修改单 2007-01-18 2007-01-18
国标委农函〔2007〕6号
卫生部: 你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修改单的函》(卫办政法函[2006]676号)收悉。GB19192-2003《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第1号修改单,业经我委批准,在《中国标准化》2007年第3期上公布,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修改单见附件。 附件:GB 19192-2003《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第1号修改单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