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烟草收购管理标准》等40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规定,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废止《烟草收购管理标准》等40项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40项)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规定,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废止《烟草收购管理标准》等40项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40项)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