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7月19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我国是地震多发频发的国家,大约58%以上的国土、55%的人口处于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在地震灾害中,相当部分的人员伤亡主要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表示,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等环节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体系,在降低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现实当中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有效可行的措施。
一、明确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严格监督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并明确了监管部门在履职时有权采取的措施。比如,可以查封涉嫌违反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现场。
二、对主要由历史原因造成的没有抗震设防措施的或者说没有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一些老旧房屋,在抗震加固时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国家鼓励支持抗震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通过更加先进的技术路径,更加有效地提升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信息数据库,利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提高抗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五、建立建设工程抗震的责任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行为。
《条例》共八章五十一条,主要围绕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相关措施;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提出要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强化建设工程抗震保障措施及监督管理;强化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追究。
张小宏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协同加快推进配套文件和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指导督促地方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水平,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