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第一批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和计划项目终止的通告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地方标准规范化管理,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标准起草单位提出,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现决定废止地方标准3项(见附件1),终止计划项目1项(见附件2)。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附件:1. 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项目目录 2. 天津市地方标准终止计划项目目录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2020年3月2日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地方标准规范化管理,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标准起草单位提出,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现决定废止地方标准3项(见附件1),终止计划项目1项(见附件2)。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附件:1. 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项目目录 2. 天津市地方标准终止计划项目目录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