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湖州市质监局、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南》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标准,有利于指导当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也有利于总结有效做法,在全国推广湖州模式,更有利于完善政策机制,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徐秉声说。
2014年5月,湖州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5年10月,又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创建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的城市。“标准化是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通过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可以固化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湖州市质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宋波说,编制形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指南,是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一大特色。“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同时与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相协同,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
湖州市质监局质量与标准化处处长吴炜说,顺应形势需要,该标准对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空间布局、城乡发展及融合、绿色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和体制机制等建设进行了统一规定。
指南发布当天,湖州市《市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地方标准也正式发布。“标准规定了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要求以及在管理职责、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的评价要求。
”该标准起草人、湖州市标准化院副院长邹新强说,比如,在能源资源投入上,注重优化用能结构、采用节能型产品,注重减少原材料使用、有害物质或化学品的替代和减量使用。在环境排放上,对污染物处理设备,水、气、固体、噪声、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作了要求。“通过指南的发布,希望湖州进一步做好生态文明标准化文章。”在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审评时,北京林业大学副教授王震说,争取早日将指南上升为省级、国家级标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顶层设计、理顺标准关系、有效管理标准、发挥系统效应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完整、均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