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质监局关于对《香猪》等47项强制性地方标准予以废止或转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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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质监局 更新时间:2017-03-09 评论: 0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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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的规定,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要求,现将废止的《香猪》等2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见附件1)以及《贵州矮马》等19项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见附件2)予以公告。
附件: 1.废止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目录
2.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目录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
废止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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