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城市社区设置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行为基本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站设置规范》三个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并于即日起实施。这是重庆市首套较为完整的城市社区相关
标准。
三个地方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没有强制实施。
什么是城市社区
标准将城市社区分为集中型、分散型。集中型是指在居住人口密度较大、以中高层住宅建筑为主的区域形成的社区,居民人口规模宜为3000~5000户。分散型城市社区则是指在居住人口密度较小、以底层住宅建筑为主的区域形成的社区,居民人口规模宜为1000~3000户。
标准特别指出,城市社区设置宜与住宅小区设置一致,同一住宅小区建筑户数不宜超过8000户。标准还规定,城市社区占地面积宜为0.3~1平方公里。
社区工作者如何配备
社区工作者,是指从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的工作者,包括社区党组织工作人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聘任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公益的、志愿的、具有基本社区工作专业知识的工作者和由政府购买为社区提供服务的人员。
标准规定集中型城市社区宜配8~10人,分散型城市社区宜配6~8人。超过5000户以上的社区,人口规模每增1000户可增配1人。
社区工作者如何服务
标准要求社区工作者应仪表端庄,表情自然亲切,统一着正装,佩戴工作牌。社区工作者在工作时,宜使用普通话,规范用语。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对社区居民说“您好”、“谢谢”、“请”等礼貌用语。
标准规定,服务站宜以城市社区为单位进行设置,每个城市社区应集中建设一处。在选址布局上,服务站应位于所辖社区居民较为集中、居民办事、活动方便的地段。服务站宜临街设置,应安排在建筑平街的1~2层。服务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400米,居民步行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