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设置技术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浙江省地方标准《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设置技术规程》、《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技术要求》已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实施,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设置技术规程》(DB33/T975-2015)由金华市公路管理局主编,自2015年8月16日起实施。《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技术要求 》(DB33/T945-2014)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自2014年12月15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口我厅,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各主要编制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