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2季度,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童鞋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和电工及材料等5类产品。
2015年第二季度,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等6个省、直辖市117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童鞋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
GB/T 22756-2008《皮凉鞋》、
GB/T 15107-2013《旅游鞋》、QB/T 1002-2005《皮鞋》、QB/T 2880-2007 《儿童皮鞋》、
QB/T 4331-2012 《儿童旅游鞋》、
QB/T 4546-2013《儿童皮凉鞋》等标准的要求,对各类童鞋产品的外观质量/感官质量、剥离强度、耐磨性能、鞋帮/带拉出强度/绑带拔出力、摩擦色牢度、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成型底鞋跟硬度/外底硬度、勾心抗弯刚度/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鞋跟结合力、可萃取的重金属(铅、镉、砷)、重金属总量(铅、镉、砷)、含氯苯酚(四氯苯酚、五氯苯酚)、N-亚硝基胺、断针检测、可触及的锐利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小附件、鞋用塑料包装袋厚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外底厚度、围条与帮面粘附强度、皮革中六价铬、pH值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外观质量/感官质量、剥离强度、耐磨性能、游离甲醛、成型底鞋跟硬度/外底硬度、拉伸强度、围条与帮面粘附强度、皮革中六价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