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柳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从3月1日起,柳州开始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柳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市民购买特殊车辆、货车或进口车辆,可向环保局咨询。
根据通告的要求,3月1日起,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销售、注册登记的新购置机动车和外地转入本市的机动车应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禁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铁路机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除外),对达不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或达到国Ⅳ排放标准但排气污染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业务。
柳州市道路上奔跑的各种车辆车型众多,对于市民来说,如何判断自己新购买的车是否符合标准,柳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常普通7座的轿车都符合标准,主要是一些特殊车辆,例如柴油车、大型货车、校车、进口车辆,如果单位或者是市民购买就要慎重,最好能到柳州市环保局咨询。为了确保能落户上牌,市民也可登录中国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公告,具体车型目录,可登录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
随后,柳州市环保局也将到柳州市各个汽车销售商进行宣传,各机动车销售企业,要根据通告组织安排销售计划,按期禁止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并在销售机动车时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的有关规定。环保具体性,销售商在进新型车辆时,一定要把好关,首先查询是否适合标准,避免销售违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