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山西省
《家庭居室保洁服务规范》《家庭餐制作服务规范》《家庭母婴护理服务规范》《家庭养老服务规范》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在省商务厅礼堂举行,四项地方标准于28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山西省家庭服务行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最突出的是服务不规范,服务缺标准。各家政企业和服务人员,基本上是凭良心办事,凭经验服务。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过程中经常产生矛盾和纠纷。
四个标准的出台,在制度上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其主要内容是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评价与改进及服务纠纷处理等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在服务机构要求上主要提出要依法设立,建有管理制度,开展职业培训,公开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和监督电话;在服务人员要求上主要提出要提供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在服务流程上对入户前后各阶段服务提出要求;在服务内容上主要是分类提出服务基本内容及基本要求;对服务评价及改进和服务纠纷的处理,标准也提出明确要求。
“我省家庭服务业发展很快,总体形势很好,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服务不规范,服务缺标准。因为缺乏服务标准,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引发用户和服务人员的服务纠纷。制订出台家庭服务标准就是为了在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山西省家政服务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家政服务行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对扩大就业,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及产业结构调整有着重要意义。家政行业服务地方标准的制定出台,对于规范家庭服务市场,提高家庭服务质量,减少家庭服务纠纷,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服务市场的需求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