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项涉及邮政领域的国家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9号予以公布。这四项标准分别是《住宅信报箱》、《快递封装用品第1部分:封套》、《快递封装用品第2部分:包装箱》、《快递封装用品第3部分:包装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邮政特快专递封套》和邮政行业标准《楼房信报箱》同时废止。 这四项涉及邮政领域的国家标准是国家邮政局重组以来,为适应邮政业改革发展的要求组织完成的首批国家标准,它的发布与实施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促进邮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以标准规范行业发展是国家邮政局的既定方针,也是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明确职责和人员专门负责组织标准的制定、宣传、贯彻和落实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宣传,鼓励和引导企业在认真学习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自觉贯彻执行。国家邮政局将于11月举办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和主要起草人员对四项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