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一批修订的童装国家标准,《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也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发布,乃首次发布。 在选择各项技术内容时,该标准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标准化发展方向,使项目的技术先进可行。为此,本标准制定时参考了EN 14682:2007《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等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同时,标准起草小组广泛与企业、高校及相关技术研究机构进行沟通,针对应用的实际情况,对该标准的内容进行了确定。 主要制定技术内容 1、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洲标准EN 14682:2007《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英文版)。结合我国服装标准体系,制定国家标准《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与《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等构成关于儿童服装安全方面的标准系列。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14岁以下儿童的服装上使用绳索和拉带的安全要求。为了使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确、清晰,明确规定本标准不包括绳索和拉带的规格要求。并且规定了本标准不适用的情况: (1)儿童使用及护理用品中,比如围兜、尿片或奶嘴拉手; (2)鞋子、靴子和类似的脚部穿着物; (3)手套、帽子、围巾; (4)衬衣或T恤上的领带; (5)腰带和护腕; (6)宗教服装和节庆服装; (7)只在特定时期和监护下才穿着的专业运动服和运动时穿的服装,比如橄榄球短裤、西服、戏服和舞衣,但不包括经常白天穿着和晚上穿着的服装; (8)演出时穿着的戏服; (9)围裙。 3、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GB/T 15557 《服装术语》。本标准中除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外,其它术语均参照GB/T 15557 《服装术语》,以适合我国国情。同时,考虑到中国服装号型制定情况和生产实践需要,将中国儿童的身高作为儿童群体的划分的辅助依据,因此引用了GB/T 1335.3《服装号型 儿童》。 4、术语和定义 结合GB/T 15557 《服装术语》与欧洲标准,罗列了与童装绳索和拉带相关的术语及定义。其中,“儿童服装”术语可参照GB/T 15557《服装术语》,所以不重复罗列。为避免国内外儿童身高差异造成对“幼童”、“大童和青少年”的定义不明确,按照《服装号型 儿童》修改了 “幼童”、“大童和青少年”、定义中的身高内容,保留了年龄细分的内容。要求中未出现,因此删除“箍筋”、“肩带”条文。 5、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童装绳索和拉带的具体要求。起草小组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标准化发展方向,参考大量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确定了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本标准按照儿童服装的部位,分为风帽和颈部、腰部、服装下摆、袖子,对童装绳索和拉带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幼童、大童和青少年的要求差异也在本标准中充分体现。
(图1)套环只能用于无自由端的拉带和装饰性绳索
(图2)在两出口点中间处应固定拉带,可运用套结等方法
(图3)长至脚踝的服装商拉链头不应超出服装底边
(图4)儿童三角背心的颈部系带在风帽和颈部区域应扣牢,不应呈松散、自由状态
(图5)拉带不允许有自由端。当服装放平摊开至最大宽度时,不应有突出的带袢
(图6)长至臀围线以下的服装,其底边处的拉带、绳索(包括套环等部件)不应超出服装下边缘
(图7)位于服装底边的可调节搭袢,不应超出服装的下边缘
(图8)允许使用打结腰带和装饰腰带
(图9)在肘关节以下长袖上的拉带、绳索,袖口扣紧时应完全置于服装内
(图10)在袖子上的可调节搭袢,不应超出袖子底边
本与欧洲标准相比较,主要做了如下修改:
(1)删除了欧洲标准中包含绳索和拉带规格的条文,与本标准的范围相适应。同时明确规定“儿童服装上使用的绳索和拉带规格要求按GB/T××××—××××《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执行”。 (2)修改了欧洲标准3.5条文中的“腰围线以下的服装下摆”为“臀围线以下的服装下摆”,使用更为贴切的表达。 (3)为便于使用,将条文和附录F中对应图示一一对应。 6、附录 删除了欧洲标准的资料性附录A背景、B人体测量数据、C基本理论、D绳索长度测量方法、E风险评估、附录F绳索和拉带图示说明。 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2009年8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