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国家标准《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实施。这两项标准分别规定了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随着我国加入WTO,采用国际通行的标准已是势在必行。ISO 标准ISO7860-1995《摩托车—燃油消耗量测量方法》和ISO7859-2000《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测量方法》中规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燃油消耗测量分为两类试验,Ⅰ类试验是驱动循环中测量平均燃油消耗量,Ⅱ类试验是在等速时测量燃油消耗量。我国的原有标准GB/T15744-199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和GB/T 16486-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试验方法》分别在1995 年和1996 年制定的。当时受到试验条件的限制,摩托车燃油的经济性只进行等速工况下的测量,这种测量方法不能反映摩托车在变速工况下的燃油水平。目前,我国摩托车检验机构和各大摩托车生产企业都已具备工况法底盘测功机和排放测试设备,已具备采用国际标准的条件,因此采用与国际标准等同的试验方法,是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需要,也是提高我国摩托车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