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延边州质监局参与制定的11项人参系列国家标准获国家标准委批准,将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 11项标准具体包括红参、生晒参、鲜人参、活性参、移山参、保鲜参、大力参、糖参、蜜制人参分等质量国家标准和野山参鉴定、分等质量及繁衍护育操作规程国家标准,分别就术语、定义、技术要求、抽样、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储藏、运输等作出规定,其中,野山参繁衍护育操作规程还对野山参繁衍护育的术语和定义、环境选择、选种标准、播籽、生长期护育、虫鼠害防治、采收、质量检验作出规定。 据介绍,我国占世界人参产量的70%,而吉林省占全国人参产量的80%,人参产业在吉林省优势突出,但由于人参标准较长时间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参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壮大。从2006年开始,延边州质监局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了近40家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人参加工和经销企业的70名教授、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工程师、中药师,经过广泛调研、大量实验验证和方法学考察,查阅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相关地方、相关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11项标准的制定。(宋平 记者 曹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