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熟肉制品行业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熏煮香肠、火腿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南等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6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
此次抽查依据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熏煮香肠、火腿产品的感官、净含量、水分、盐分、亚硝酸盐、蛋白质、脂肪、淀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菌、志贺氏菌、胭脂红、柠檬黄、诱惑红、苯甲酸、山梨酸、日落黄、苋菜红、铅、无机砷、总汞、镉以及标签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熟肉制品中重要的卫生指标之一,反映了食品被微生物污染的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熏煮香肠产品中菌落总数应≤50000cfu/g,熏煮火腿产品中菌落总数应≤30000cfu/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的菌落总数实测为1000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淀粉、蛋白质不合格。蛋白质是肉类制品一项最重要的营养指标,直接反映肉制品的品质质量。肉类产品中淀粉加入量多可以降低成本,但影响口感与品质。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蛋白质、淀粉含量不合格。
3、个别产品防腐剂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肉类制品中不允许添加苯甲酸。抽查中有个别盐水火腿产品检出苯甲酸。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熟肉制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熟肉制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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