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难以眷顾国货的尴尬局面或许将得到改变。
作为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人士6月27日向《财经时报》透露,为了给落实购买国货提供政策依据,相关部门正在紧张制定国货认定标准,争取年内完成。
此前,来自财政部的消息说,2006年将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的关键一年,国货认定已被列为年内的工作重点之一。
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称,目前政府采购的国货认定标准缺失。《政府采购法》还缺乏相应的配套法规,如能尽快制定出国货认定标准,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作为政府采购专家,于安曾参与起草《政府采购法》。
“国货条款”失灵
事实上,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法》中,就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国货条款”。这一条款确定了“国货优先”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国货却不敌“洋货”。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外国品牌在电梯、IT、轿车等行业的政府采购中处于垄断地位。来自中央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则表明,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集中采购,通过协议供货入围的18类产品中,激光打印机、投影仪、液晶显示器等产品,洋品牌占有率均超过四分之三,数码复印机更是被洋货垄断。该网是中央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
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统计表上,汽车购买数量最多的品牌依次是别克、奥迪和本田亚阁,而奇瑞汽车只有3辆。某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则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消息说,去年12月,该单位采购了进口原装丰田越野车61辆。
前述财政部政府采购处人士告诉记者,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总额达到2500亿元,尽管国货的份额并没有专门统计,但确定“洋品牌所占的比例很大”。其理由当然是“外国产品质量和性能更优”。
标准难以确定
在社科院财贸所专家杨志勇看来,如果国货认定标准制定出台,将会在实施和操作细则上对《政府采购法》中的“国货条款”予以强化和细化。但他对其前景不甚乐观。
按照前述财政部政府采购处人士的说法,之所以政府采购国货的份额不好统计,一是因为到目前为止,国货还没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二是产品在中标、采购回来之后,一些具体信息他们没有掌握。另外,很多组合型产品都是中外合作,哪些是国产哪些是进口,采购单位也没有详细上报。
界定国货非常复杂,实质是要制定政府采购对象的原产地标准。该标准与海关使用的原产地标准有所不同,后者是对外国产品的认定,而国货的原产地标准,国际上通常是按货物价值在本地增加的附加值来核定。就是说,只要该货物在国内生产或组装,不管其零配件来源国内还是国外,只要在国内增加的附加值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就应当认定为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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