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北京市首个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今后,在京企业只要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就应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
6月至8月间发津贴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的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针对北京市企业的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而以往只有少数企业自己制定了高温补贴政策。
标准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其中,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在33℃以上(含33℃)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同时,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发放保障
严禁按天发放津贴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的负责人强调,如果企业把每月的高温津贴标准除以当月天数,再乘以劳动者当月工作天数来发放,这是北京市严格禁止的。
拒不发放津贴可举报
对于在33℃以上(含33℃)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应积极向企业反映这一问题。如果超过这一温度而企业拒不发放补贴的,首先工会应主动与企业进行协调,维护职工权益。用人单位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即可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今年津贴7月开始发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表示,由于高温津贴标准刚刚制定,因此今年北京市只在7月和8月加以执行,6月份高温津贴不再补发,但是7月的高温津贴相关企业必须按整月的数额发放,不得减半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