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7月10日发布《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表示,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福利费和工资总额管理,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幅度,按规定使用应付福利费余额和应付工资余额,不得随意扩大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 支标准。
据悉,通知旨在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在央企的执行。
通知还指出,央企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内部退休人员支出管理,按规定从严审核内部退休计划;在首次执行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内部退休人员支出不得进行追溯调整;企业承担的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承担的离退休职工其他支出(如统筹外费用等),不应当作为辞退福利确认预计负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