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随便在马路边上圈块地就可以存放自行车,今后这样的存车方式将被禁止。日前北京市路政局出台了《北京市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建设暂行规定》。规定要求,新建和改建的大型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口数量不得少于2个,停车场内还应安装监控设备。
大中型停车场须分功能区
停车场根据停车的数量分为大、中、小三个级别,其中停放500辆以上的为大型、100到500辆的为中型、小于100辆的为小型停车场。其中,大、中型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按功能分区,必须设有自行车停车区、其他非机动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及轻便摩托车)停车区。
大型停车场应设监控设备
规定要求,停车场内应采用划线、色彩区别的来铺装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可设置坚固耐久的遮雨棚,遮雨棚的抗风能力不低于8级,使用年限也不应低于8年。
规定还要求,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及大型公共建筑处应设置大、中型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根据需求可采用地下停车库和停车楼。针对目前自行车丢失严重的情况,大型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设置监控设备,设置数量与位置、高度应满足全场覆盖无盲区,监控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