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局对外发布了2006年全省环境状况公报: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国家二级标准,山西省地表水仍处于高污染水平。
06年,太原、长治、晋城和朔州空气质量为国家三级标准,其余7市劣于三级标准。与2005年相比,11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天数累计达2707天,增加216天,增长8.67%。山西省重点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仍属以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的煤烟型污染。三项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污染负荷最大,占48.8%,其次为可吸入颗粒物,占39.8%,再次为二氧化氮,占11.4%。空气污染由重到轻依次为:忻州、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大同、阳泉、太原、晋城、朔州和长治。
06年,山西省地表水仍处于高污染水平,监测的26条河流102个断面中,79.4%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的断面占58.8%,水质优良的断面占20.6%。汾河21个监测断面中,符合一类和二类水质的断面各1个,三类水质的2个,四类水质的1个,五类水质的2个,其余14个断面均劣于五类水质标准。
此外,山西省06年还对不包括忻州和运城的9个市地下水进行了监测,在监测的56眼水井中,有76.8%的水井达三类水质标准,超标水井中主要超标项目为硫酸盐、总硬度和氟化物。水质从优到劣的城市依次是:太原、朔州、晋城、晋中、吕梁、长治、大同、阳泉和临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