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秋季起宁夏将推广实施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修订和完善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据了解,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仅是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个体评价标准,更是学生评优、毕业升学的基本条件之一,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对达到及格以上成绩的学生颁发证章。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免予执行《标准》,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
为鼓励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坚持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者,奖励5分,记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