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中国携手合作,打造电子电气产品的环境标准”会议上,来自欧洲商会的会员企业对中国当前的环境立法提出了多项问题及建议。尽管会议是作为欧盟亚洲投资项目之一,以此来推动中国中小型企业适应欧盟RoHS指令的要求,但它的很大一个目的也是为了促进欧洲产业进一步了解中国相关立法的近期制订情况,并寻找机会参与到我们的立法过程之中。
这就非常值得我们的中小企业深刻反思:在欧盟RoHS指令的制订过程中,我们在做什么?
事实是,相对于欧洲企业主动地了解中国的立法、许多外资在华企业甚至为中国政府高层提供立法草案,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表现就只是被动接受。
对此,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刘美昆说,“尽管在RoHS的草拟阶段及公布到执行的三年半观察期内,中国的政府及行业协会都给予了密切关注,开展调研培训及研讨,甚至展开双方的交流,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很少有机会参与到法规的制订过程中,尤其是很少有中小企业的意见参与进去。”
他还告诉记者,RoHS的多数内容与八大类的机电产品有关,包括家用电子产品、IT和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照明和电子工具等。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显示,在2006年1月到10月期间,中国出口到欧盟的与RoHS相关的电子设备价值600亿美元,其中涉及大量中小企业。
同时,一个事实是,在任何一项法规或标准所带来的变革下,最难应对的还是中小企业。以RoHS为例,在过渡期后,那些在中国拥有丰富资源的大型企业有能力进行技术变革,或选择新的供应,但大量中小企业却面临更为严峻的问题。
根据欧盟公布RoHS的指导意见,关键在于生产商自行进行合规性评估,建立良好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但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受信息加工能力和资金的限制,一时还很难适应RoHS要求来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机制。
“所以,如果能让欧盟进一步了解中国中小企业的现状,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考虑进去,对双方贸易的发展将会产生良好影响。”中国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运行司的黄建忠处长说。
的确,中小企业如果想改变自身所处的不利形势,必须要学会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要求,向欧美企业学习,发表自己的意见。“要知道,欧盟在草拟一条法规期间要召开多次会议,收集利益相关者的各种意见,由此尽可能地缩短在法律法规颁布后的适应阵痛期。
即使法规已经正式实施,欧委会每四年安排一次复核,中小企业要抓住这样的机会,发表看法,寻求帮助,以进一步提高自身对RoHS的适应能力。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改变当前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而提升他们的参与能力呢?
在这方面,美国中小企业技术学院(SBTI)的模式或可借鉴。因为五年来,他们一直在为提升美国中小企业对于信息收集及处理的能力而不断努力,聘请大型企业的专家为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免费授课,当然,大型企业也可以从中了解中小企业的需求,进而发现新的市场机会。
事实上,中国的很多行业协会或商会完全可以借鉴SBTI的这种模式,对中小企业进行更大规模的培训与提升,以此来帮助他们对于RoHS的适应能力。因为中国的行业协会远比SBTI更了解中国企业。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的中国行业协会已向欧盟提出建议,希望协会代表企业能够参与相关法案的制订和研讨,这是一个很好的进步,如果更多的中小企业也能发动起来,就将为中国企业在世界崛起提供先决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