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出口欧洲车辆认证及所需跨越的壁垒”研讨会上获悉,自2007年1月1日起,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将全面执行报废车辆回收指令。这意味着汽车制造厂商在欧盟国家上市新车时必须出具证明,证明其投入市场的新款汽车的材料回收率至少要占重量的85%,可利用率至少为95%,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许可证。届时我国汽车厂商生产的汽车,如果无法达到这一回收标准的话,势必会对汽车出口造成很大影响。在越来越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的国际大环境下,国内的汽车业该如何应对?
据统计,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到4000万辆,全国每年有200多万辆报废。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我们有关部门是否具备足够的应对能力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事实证明,国内现阶段的报废回收水平与外国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目前,德国汽车回收率已接近100%,法国、美国等国家报废汽车的再利用率也已达到95%。邻国日本的汽车报废回收业亦具备了相当高的水平。反观国内,机械化程度低、效率低、废料堆积、污染环境等问题在报废车辆拆解行业还比较严重。以目前国内这种状况根本无法达到国际标准。
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我国近年来对报废汽车回收政策也作出了相关调整。今年修订出台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中相关的条例规定:从2010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的M2类和M3类、N2类和N3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5%左右;从2012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M类和N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从2017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M类和N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5%左右。这样做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同时能够促进报废车辆的残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方向相契合,尽快与世界接轨。
其实,提高报废汽车再利用不光是促进环保、确保正常出口的重要条件,其中更蕴藏了巨大的商机和利润。在美国,汽车零部件回收已形成了一个年获利达数十亿美元的废旧汽车回收行业。德国也于199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起了回收废旧汽车的经营网络,回收每年出现的报废车辆近250万辆。我国的汽车企业也应该尽快行动起来,积极研究开发材料再生技术,加大回收利用率;并与回收企业建立联系,形成固定的回收再利用链,降低生产成本。
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研究对废旧汽车的有效回收、再生利用和妥善处置,建立适合中国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对汽车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长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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