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30~31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深圳组织召开了《黄金首饰、K(黄)金首饰及K(黄)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黄)金箔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和《铂金首饰、铂金镶嵌首饰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审查会。会议邀请了加工贸易企业专家和相关海关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 受海关总署加贸司、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委托,中国黄金协会承担制定上述三个单耗标准。根据标准制定原则,协会对加工贸易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工作,广泛听取了行业内有关专家的具体意见,对上述三个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完善,并顺利通过专家审查,有望近期公布。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黄金、铂金类首饰及金箔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必将有利于促进黄金、铂金类首饰及金箔加工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从而结束黄金、铂金、金箔加工贸易无单耗标准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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