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1日七部委强制推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后,近日,又传来国家正在起草制定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相关标准的消息,估计今年可以出台。据了解,该细则正式实施后将强制要求生产厂家对其家用电器产品标明安全使用期限,以改变家电“长生不老”的现象。
家电超期服役隐患大
“安全保质”的说法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而用于家电领域则是一件新鲜事。据了解,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道家电有安全使用期限,而“超期服役”的家电存在着很多隐患,轻则不好用,严重的会污染环境,甚至危急生命健康。据市公安局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因过期旧家电而引发的家庭火灾不在少数。去年3月,越秀区一居民正在使用的一台全自动洗衣机就自燃起火,烧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据了解,目前家电行业还没有明确对产品的报废年限进行统一规定,所以很多家电产品并没有注明安全使用期限。相当数量的老家电仅仅因为市民“还能用”、“舍不得”等错误想法而仍在超龄服役,不坏就不换。
强制“寿命”设最低标准
据了解,与三包不同,“安全年限标准”就是家电的正常使用寿命。在厂商所标明的安全期限内,一旦出现如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所有的责任将由厂商承担,这也是企业对消费者所作出的安全承诺。
据了解,在保证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还将规定各种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的最低行业标准。如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是15年,洗衣机8年,电冰箱12年。其他小家电各不相同,多数在10年左右。考虑到国内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与国外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所以我国将出台规定的家电寿命要短一些。细则中规定的年限是对某类产品使用年限的最低标准,如果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质量有信心,也可以将标注的安全使用年限高于国家的标准。
有助于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目前行业内没有实行安全年限标注,但品牌厂家还是欢迎该规定实施,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行业水平的一个手段,一些杂牌产品可能因达不到最低限度标准而遭市场淘汰。不少知名大企业还希望能抬高安全使用的最低年限,与国外接轨,这也从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
据分析,从目前的市场形势来看,如果厂商想缩短安全使用期限来提高市场更新速度,其产品可能就会缺乏市场竞争力;如果在规定正式施行后,厂家在标准之上再自行延长安全期限,不失为一种产品质量过硬、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一种宣传。当然,这会使得厂商背负更长时间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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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应该用多少年
按目前国际通行的标准,常用家电的正常使用年限为:彩色电视机8~10年;空调10~15年;电热水器12年;电暖炉18年;电热毯8年;电饭煲10年;电冰箱13~16年;录像机7年;个人电脑6年;电风扇16年;野外烧烤炉6年;煤气炉16年;洗衣机12年;电话录音系统5年;电吹风4年;微波炉11年;电动剃须刀4年;油烟机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