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11 月 29 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在北京组织召开《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开题论证会。来自厦门市环保局、威海市环保局.张家港市环保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河南省环科所、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洛阳浮法玻璃集团、上海旭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盛科技有限公司、安彩集团、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硅酸盐学会电子玻璃分会、中国环科院标准所等单位,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控司、环评司等有关部门代表共25人参加了会议。
玻璃工业是我国重要产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平板玻璃产量占玻璃工业总产量的80%以上,并且90%以上的生产线采用重油作为燃料,污染较为严重。据初步估算,在2003年,平板玻璃行业排放的颗粒物达2.4~2.6万吨,SO2 约7.7万吨,NOX 8万余吨。此外,电子玻璃,尤其是显像管锥、管玻璃熔炉排放中,含大量含铅烟尘。为防治玻璃工业环境污染,促进玻璃行业技术进步,制订《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本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对标准编制单位提出的开题论证报告进行论证。专家组对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认为编制组在初步调查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生产工艺、排放因子和治理技术的基础上,提出的重点排放控制因子和指标基本合理,下一步重点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基本可行,符合排放标准制订的基本要求。此外,专家组还对标准制订提出以下建议:
1、平板玻璃生产绝大部分以重油为燃料,因此,制订标准时可以考虑以燃重油为依据,玻璃熔窑烟气中以烟尘、SO2为重点控制因子,治理技术宜采用湿法、半干法脱硫除尘为实用技术。
2、电子玻璃生产要将锥玻璃池窑排放的铅烟作为重点从严控制,对现有企业要进一步降低铅尘的排放量。除制订浓度指标外,还应考虑排放速率。
3、对两种玻璃熔窑的NOx排放要求,建议编制组进一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4、原料配料过程和其他扬尘点宜采用布袋除尘技术。
5、在水污染物控制方面,除考虑现有的玻璃加工的污染因子外,还应考虑对煤气发生炉含酚、含氰废水的治理。
6、在确定排放限值时,应从生产工艺、污染预防技术和实用治理技术以及治理成本方面进行综合论证。
该标准编制工作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牵头,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和中国硅酸盐学会电子玻璃分会等单位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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