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国降解塑料行业发展起到推动和规范作用。同时,由于该标准得到了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国的互认,也为我国企业出口产品提供了便利。
今年1月1日,《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降解塑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识、降解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制定这个标准是为了规范降解塑料产品的生产,从而促进行业的发展。”《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国家标准的起草人之一、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翁云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与之前实施的有关降解塑料生产、测试方法的标准不同,该标准针对的是降解塑料产品,适用于以下各类降解材料:天然或合成聚合物、共聚物或其混合物;含有增塑剂、颜料或其他化合物等添加剂的塑料材料;水溶性聚合物;用各类降解塑料材料加工而成的制品。
统一行业规范
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和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报告》显示,2005年我国塑料总使用量为2500万-3000万吨,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8000万吨。大量塑料的使用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令人烦恼的垃圾。据统计,每年仅北京市产生的废弃塑料袋就有23亿个左右,达1.87万吨;一次性塑料餐具2.2亿个,达1320吨。
随着循环经济深入人心,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作为普通塑料的替代品,降解塑料制品将逐渐走进每一个人的生活。有关部门预计,在未来几年内,我国一次性包装领域每年需要生物降解塑料约150万吨、无纺布每年需要30万—60万吨、农业地膜每年需要100万吨、一次性日用产品和部分医疗材料每年需要约50万吨……因此,降解塑料在中国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但是,面对降解塑料市场的日益发展壮大,我国对降解塑料的定义却一直没有定论,对其性能的认识也存在混淆。翁云宣介绍,按照降解途径不同,降解塑料可以分为生物分解塑料、光降解塑料等,不同种类的降解塑料,其测试指标、性能要求、降解条件等均有所不同。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无法准确地归类,从而使相关部门对降解塑料产品及市场的监管加大了难度,也给用户的使用带来了不便。因此,《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的制定被提上了日程。 注重与国际接轨
据了解,《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国家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生物分解材料工作组(BMG)组织,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相关工作早在2001年就已经启动。翁云宣介绍,为了确保标准具有可操作性以及普遍的行业适用性,中国塑协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不仅邀请了宁波天安等降解塑料行业的领头企业和单位共同参加标准的制定,同时,他们也向国内的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翁云宣介绍,我国降解塑料产量在世界总产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部分降解塑料生产企业的产品直接面向国外出口。为此,《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注重与国际接轨。一方面,标准的起草人员参考了国际通用标准制定技术指标;另一方面,由于标准的组织起草单位——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生物分解材料工作组与日本、欧盟以及美国的相关降解塑料研究机构长期保持联系与沟通,该标准在国内正式实施的同时,也得到了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国的互认。这就意味着,我国的降解塑料生产企业按照该标准生产出的产品在出口时,将会省去很大的麻烦。
为了使国内降解塑料企业准确把握标准,生产出符合标准的产品,翁云宣表示,中国塑协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将对降解塑料生产企业进行相关培训。
翁云宣透露,在2008年之前,还将有一系列有关降解塑料制品的标准出台,对淀粉填充塑料等具体的降解塑料制品做出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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