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5日,第八届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会暨第三届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以下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李文文女士关于国际和国内在标准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研究的发言。
李文文:各位来宾早上好。下面就我们承担的国家有关标准与知识产权的课题的研究体会和大家做沟通和交流。
我们谈到标准制度组织处理知识产权的角色和作用的时候首先我们有一个很清晰的认识,有哪些组织制定标准,这些组织做了什么工作,他们目前是什么角色,处理二者关系上又起了什么作用。
三个国际上的标准化组织,对于ISO、IEC和ITV来说,他们在承担标准中知识产权问题做了一下几个工作。第一,他们制定统一的专利政策,06年6月这三个组织共同召开了联合会议,并且成立了标准知识产权的特别工作组,共同制定他们对于标准中设定专利知识产权。
理论上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部分都涉及到新技术领域,对于区域标准化经常以欧洲三大标准化组织对制定统一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政策,这一点和国际标准化组织是趋同的。有一点我想强调对于区域标准化正在系统的解决标准知识产权问题,这三大组织共同成立了特别工作组,由这三大组织的高层官员以及标准化、知识产权专家、律师共同组成。当他们目前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他们有一些案例经验进行介绍、进行参考。除了国际标准组织之外,区域、国家都面临一个问题,区域标准化组织,三大区域标准化组织,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他们把涉及到专利的国际标准,采纳为自己的区域标准的时候,通过沟通机制的建立、加强自己的交流,促使涉及到专利的国际标准,更好的转化为自己本国或本区域的区域标准。所以说他们的角色、定位和国际标准化有相同的地方,同样是好的制定者。
谈到国家区域,我们先国家的标准化机构,美国美国的ANSI、英国的BSI、日本的JIST为例。与国际接轨,国际规则都是采用我们常长的免费合理无歧视,不介入知识产权的许可事务中,但是往往有一些政府横向部门的接入,共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如管理。日本是亚洲国家,经济发展、科技发展在亚洲都处于领头地位,在标准和知识产权问题,日本是比较重视的。他们有一个知识产权事物办公室,就是推进准与知识产权的战略性结合。具体操作中,分为三个主要的主体部分。一在研究开发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整体推进上做的非常完善,研究开发计划实施中,设计的时候明确能不能又要的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如果可以的话就要考虑到标准化战略,标准化是可以把技术推向市场,大规模散发的工具,从技术到知识产权战略导市场应用最后推进标准化战略是一体化、整体推进。二从财政方面来说,只要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资源,他们要建立这样一个大的项目的研发负责人,在自己的研发阶段充分听取标准化专家的意见,使得技术在转化生产力过程,知识产权对于技术发明者的保护,一种激励以及技术的推、运用、传播这两个很重要的环节,有专家的支持,提前预知或者提前监制那些问题需要注意。第二,明确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他们很早就在考虑如何改善专利司的环境,在实施阶段降低法律的风险。当专利的持有人,签署了我同意合理无歧视的许可声明,但是在具体操作中,违反了自己的当初承诺,当发现证据确凿的时候,对于关注自己企业名声的公司是非常大的制约力量,从教育层面,普及标准化。积极的培养,而且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第二规范纳入知识产权标准制定程序,第三位标准使用提供有信息的服务。从国际到区域、到国家层面,这种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是其实逐渐增加的,他们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我们经常说。在一个基础原则之上,通过国家层面通过各种手段不断促使这个专利在标准中很规范的运行。
中国国内现状。事实上国家标准涉及知识产权是1987年采用国际标准,到2005年底涉及的专利方式非常少,只有30几个,应用面非常窄,真正引起关注是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的迅速发展。近年来我们一再提的自主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关注达到了空前高度。国内企业将自主产权纳入到国家行业标准并且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时候,标准成了我们关注的焦点。
所以说对于中国的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中国标准化体系,我们的建议是,首先应该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在目前我们标准设计专利还没有明确态度的时候,应该积极的提供一个政策的平台,表明国家标准、地方、行业、企业对设定标准是什么态度,是反对、鼓励、支持还是没有明确的倾向性导向。作为标准化和冲突的协调者,要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良好制度关系,加强对知识产权纳入标准的引导和规范,首先出台标准中的专利政策,第二对于设计专利,标准法从法的角度是什么样的态度。第三促进政策的实施。最后我们应该建立咨询、协调机制,对每个真正做标准的TC来说,不可能都具备有法律的工作人员,这种咨询协调机制的建立非常必要,能够促进标准化与知识产权冲突的解决,保护标准的使用者免受不合理、不公平的区别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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