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委领导的批示精神,为引导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科学确定全国煤化工产业布局和阶段性发展目标,近期工业司组织编制了《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初稿)》,并于10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了山西、陕西、内蒙、新疆、宁夏、黑龙江、河北、山东、河南、安徽、云南、贵州、辽宁、江苏等十四省(区)参加的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座谈会,听取地方发改委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工业司、规划编制小组成员、地方发改委负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同志近40人参加了会议。
工业司副巡视员陈世海同志到会并讲话,他阐述了会议的背景、目的,对会议以及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划编制小组详细介绍了规划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与会代表认真研究讨论了规划(初稿),提出了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编制小组还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规划(初稿)共分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四部分;提出了5条发展原则,4大发展目标,6项发展任务,5项政策措施,最终建成7大煤化工产业区。此次规划座谈会距煤化工产业调研仅一个月的时间,代表们认为,在各地积极要求发展煤化工产业的背景下,抓紧制定全国煤化工规划有利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引导全国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大多数代表认为规划(初稿)从实际出发,对煤化工产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分析比较透彻,对行业发展趋势判断准确,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科学合理,主要目标切合实际;重点任务明确,规划的全国重点煤化工产业区既综合考虑了煤炭、水资源、环保、区位等外部条件,又统筹兼顾地区之间、产品结构之间和相关产业之间的平衡,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地方代表对规划(初稿)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特别是在有关煤化工产业布局、支撑条件、建设规模等方面提供了具体修改意见。
当前各地发展煤化工产业积极性较高,但产业发展面临着传统产品结构调整、石油替代产品稳步发展、环境资源约束、政策措施配套完善等诸多挑战,必须通过制定和颁布《煤化工产业发展政策》和《煤化工产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市场秩序和投资行为,防止盲目建设和投资浪费,引导煤化工产业稳步发展。《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近期将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意见,在综合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形成送审稿上报审议,以便早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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