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标网 回首页
标准分类  最新标准New!  标准公告 标准动态  标准论坛
 高级查询
帮助 | 登录 | 注册
查标准上工标网 免费查询标准最新替代作废信息
 您的位置:工标网 >> 标准动态 >> 标准新闻 >> 新闻内容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04-05-20       评论: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的发展,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件,参照国际标准化和贸易方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简称采标),是指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不同程度地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下同),并贯彻实施。

  第三条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以及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是指未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公司)标准中的先进标准。

第二章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

  第四条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适合我国气候、地理条件和资源合理利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五条 凡已有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的,应当以其为基础制定我国标准。

  凡尚无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不能适应需要的,应当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第六条 对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和贸易需要的标准应当先行采用,并与相关标准协调。

  第七条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标准时,应当同时采用与其配套的相关标准。

  第八条 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跟踪国际标准化发展,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积极争取把我国标准或提案转为国际标准。

  第九条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是技术引进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应当同我国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相结合。

  第十条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各部门和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


第三章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和表示方法

  第十一条 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非等效采用。

  等同采用,指技术内容相同,没有或仅有编辑性修改,编写方法完全相对应;

  等效采用,指主要技术内容相同,技术上只有很小差异,编写方法不完全相对应;

  非等效采用,指技术内容有重大差异。

  第十二条 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程度的表示方法如下表:

采用程度   符号   缩写字母  
    等同   ≡    idt或IDT  
    等效    =    eqv或EQV  
   非等效   ≠    neq或NEQ  

  在我国标准目录中,分别用三种符号表示;在电报传输或电子数据处理中,分别用三种缩写字母表示。

  第十三条 采用国际标准(不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其采用程度,在我国标准的封面上和首页上表示方法如下:

  GB××××-××(idt ISO××××-××××)

  GB××××-××(eqv ISO××××-××××)

  GB××××-××(neq ISO××××-××××)

第四章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的编写方法

  第十四条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按我国国家标准GB1.1的规定编写。

  第十五条 采用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包括国外先进企业标准),在我国标准的前言中,写明被采用标准的组织、国别、编号、名称、采用的程度和简要说明我国标准同被采用标准的主要差异。

  第十六条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在编制说明中,应当详细地说明采用该标准的目的、意义、标准的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我国标准同被采用标准内容的主要差异,差异的原因和理由等。

第五章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管理和物质条件

  第十七条 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实行标志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的制定、审批、编号、发布、出版、组织实施和监督,同我国其他标准一样,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对于涉及国计民生重要产品的采标工作,应认真分析国际标准化动向,我国产业政策,并考虑我国基本技术及资源条件,通过充分技术询征,经行业审查同意,方可纳入采标计划,推广贯彻。

  第二十条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需要进行的重要研究、试验项目,标准制定部门、单位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纳入其科研计划,并认真执行。

  第二十一条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所需经费,根据标准的级别,标准制定部门、单位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列入其预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全国标准信息机构负责搜集、提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有关资料。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各部门的标准化研究机构、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组织归口方面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翻译、审核、核定和出版工作,并定期向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标准信息单位,以及全国标准信息机构通报情况。

  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可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国外先进标准资料,并将搜集到的标准资料的目录寄送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标准信息单位,以及全国标准信息机构,全国标准信息机构在标准信息刊物中予以报导。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措施,另行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局1984年3月27日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返回新闻首页】【关闭窗口】【发表评论(0条)
 
相关新闻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试行)
·食盐专营法制化保证合格碘盐供应
——
·中美举行汽车标准法规交流会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标准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
·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宣传贯彻《医药行业“十一
·国务院通过《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政
发表评论
新用户注册>>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的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推荐资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卫通〔2025〕6号 ·水利部公告 2025年第18号
·水利部公告 2025年第14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5年第38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5年第29号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3号
·自然资源部公告 2025年第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备案公告 2025年..
·新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发布 ·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多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热点新闻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医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更新升级家
我国牵头的电力储能领域3项国际标准发
我国牵头制定的全球首项家用电器循环经
完善标准体系,推动家居产品适老化智慧
新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
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多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五项行业
图片新闻

生活家电全面升级 标准助力门槛提高

数码相机有效像素国家标准近期出台

慕思助《软体床》标准看齐世界水平

新《电梯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于3月1日
专题新闻
· 思念三鲜水饺惊现病原菌
· 2011世界标准日专题-国际标准树立
· 天宫一号倒计时将实现首次空间对接
· 依据四项指标 严打“地沟油”
· 月饼出现双向标准 深陷枧水之困
· 名牌运动服含毒 可致性早熟
· 血燕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 “化学酱油”专题 酱油再遭质疑门
· 肯德基醇豆浆遭质疑
· 染色馒头泛滥 食品标准空白多
· 雀巢等知名婴儿食品陷入安全门
· 节能灯不合格 标准门槛低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合作伙伴 - 使用条款
QQ:1197428036 992023608 有问题? 联系在线客服
Copyright © 工标网 2005-2023,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