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钢标委根据国标委计划函[2006]22号文《关于征集2007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 从即日起开始征集2007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现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鼓励企业成为制定标准的主体,提高标准的适用性;
(二)坚持国际化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三)坚持重点保障原则,满足重点领域的需要;
(四)坚持自主创新原则,强化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紧密结合,提高标准的水平。
二、征集重点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属于公益、基础和通用方法类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三)采用国际标准项目;
(四)项目重点:冶金标准化 “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点产品、高新技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急需配套的检验检测方法等。
三、项目征集方式和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07年度需要安排的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国家标准样品。各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各分技术委员会要结合冶金行业具体需求情况,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本次征集采用公文纸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并行报送方式。《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作为公文附件。
(三)本次项目征集的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将电子文件和纸面文件一并上报。
(四)本次项目征集暂不要求报送标准草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莉
电话:010-65252925
E-mail:tc183@cmisi.cn
附件:《项目建议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