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力度,并就申请筹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了四项原则。
申请筹建技术委员会的四项原则是:
一、新组建技术委员会原则上应按照国际对口原则设置,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参照ISO和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设置,参考BSI和DIN等有关国家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设置,结合我国实际,以及制修订国家标准的任务和需要提出筹建技术委员会申请。
二、我国现有的技术委员会有国际对口的,原则上应按照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细分,设置相应的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没有国际对口的,参考有关国家技术委员会的设置,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设置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我国没有而国际或有关国家标准化组织设有技术委员会的领域,有关单位可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参考有关国家的设置,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筹建我国相应的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国际或有关国家标准化组织没有设置技术委员会,而我国具有一定优势且尚未设立技术委员会的领域,有关单位可提出筹建我国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的申请,国家标准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我国相关领域标准化走向国际。
三、技术委员会应以企业为主体,由来自企业、科研、用户和检测机构等方面的代表组成。涉及产品或与市场结合紧密的技术委员会,原则上应由国内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承担秘书处。
四、申请筹建的技术委员会在名称和工作领域上不应与我国现有技术委员会、已批复筹建和拟筹建的技术委员会交叉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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