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研制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07年度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国标委计划函[2006] 22号)及标委会章程的规定,现决定征集2007年度有色金属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现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鼓励企业成为制定标准样品的主体,提高标准的适用性;
(二)坚持国际化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三)坚持重点保障原则,满足重点领域的需要;
(四)坚持自主创新原则,强化标准样品研复制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紧密结合,提高标准样品的水平。
二、征集重点
与产品技术标准、新材料、分析方法、仪器分析配套的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
三、项目征集方式和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07年度需要安排的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请各研制单位按附表填写有关项目建议书;
(二)“建议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尤其是立项的目的意义、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要重点论证,同时要求字迹工整,纸质材料应加盖公章,纸张幅面一律为A4型纸;
(三)请于2006年7月20日前将填好的项目建议书的书面文本(一式两份)寄(发)至有色标样委员会秘书处,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可登录www.cnsmq.com下载。
联系人:王向红、亢锦文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2245003(E-mail:wxhong064@sohu.com)
地址:北京西直门内西章胡同九号 有色标准所 100035
附表:研复制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doc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抄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