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大连召开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海洋监测规范》两项国家标准的审查会议。审查组由国家标准委技术审查部、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环境学院等12个单位的专家组成。
审查组认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是我国海洋环境标准体系的重要标准之一,该标准规定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对保护海洋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平衡,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海洋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送审稿针对我国目前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钻井液和钻屑的含油量分析方法尚不完善、污染要素指标体系尚不全面的现状,经过广泛调研,在分析吸收了国内外相关标准的要求、国内最新研究成果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海区划分等级、污染物排放指标及其浓度限值,进一步系统规范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中相关污染物的分析方法,充分体现了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参考了国外相关标准,结合了我国科研成果和生产实践经验,技术内容具有自主创新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审查组认为,《海洋监测规范》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发布实施以来,规范了我国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与海洋环境监测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于统一协调我国多部门、各行业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活动,保证部门间海洋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实现监测资源共享,提高国家海洋环境信息产品质量等,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技术规范作用。修订后的《海洋监测规范》,将更加有利于海洋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的不断拓展及国际间海洋活动的广泛开展,满足我国海洋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形势下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因此《海洋监测规范》作为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